首先,大家要弄清楚一个概念,什么是意外事件?法律上的意外事件是指事故的发生或者说伤害,损失的产生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
事件本质老人被狗绳绊倒而死亡的悲剧由谁承担责任。牵狗女孩不构成犯罪,系未成年人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女孩父母带其向被害老人承担赔偿责任。狗的主人因为饲养法律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狗的主人和女孩属于共同侵权,应当按照各自过错严重程度,分担不同得赔偿份额。
对于“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这一事件,我想说这次终于不是因为遛狗不带牵引绳而带来的事故了,不过这回更可怕,竟然是未成年人独自遛狗,一个小朋友能有多少安全意识呢,再加上小朋友本身力气也不够,当狗“撒野”起来,根本控制不住它。其实,国内不少城市对未成年人独立遛狗有相关规定。
自私 在家里不拴绳没有人管,但是出了家门就是公共区域,若是不拴绳一些怕狗的人可能会非常的不安!尤其一些老人本身腿脚就不灵便,若是被狗纠缠绊倒,可能会酿成大事故。
目前老人家属也已经报警了,这名女子也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结语。其实现在经常会发生恶犬伤人的事件,但是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事件,主要是因为现在很多人遛狗都不栓绳,然后导致自己宠物狗失控。所以我们平时出门遛狗一定要记得拴狗绳,否则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攻击了其他人,那么更加要赔偿别人医药费。
一般老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是比较弱的,而这名女子这样的做法,也是对老年人非常不尊重的一件事情,并且不牵狗绳去遛狗,这本身就是属于违法事件,老年人完全是可以要求女子进行赔偿的。
女子也因为自己的辱骂行为,被拘留5天。这5天时间很宝贵,而且这样一个记录,对于她来讲,造成的影响更大。最后再次提醒大家,遛狗一定要拴绳,遇到老人需要礼貌。即便老人不讲理,我们还可以向民警求助,不要擅自处理,给自己找麻烦。
首先遛狗不牵绳就是不对的,其次这种巨型犬是不可以在城市里面饲养的,也是不对的。而你饲养的狗把别人吓到了,你就应该向老人家去道歉。不过从这段视频当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对养狗的男女并没有素质,特别是养狗的女主人气焰非常的嚣张,一直在跟老人不断的叫嚣。
月4日,南湖路派出所依法对女子(邹某某)殴打他人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3日;对邹某某用言语威胁、辱骂他人予以行政拘留4日;合计予以行政拘留7日。另外,对于邹某某外出遛狗不拴绳的行为,派出所已经移交给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这个小女孩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是需要她的父母来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因为整个事情,虽然这个小女孩是过错方,但是她一直只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小女孩作为牵狗者,虽为未成年人,但根据现有资料,她的行为可能导致主要过错,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狗主人和临时管理者也需视其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可能包括无过错责任下的适当补偿。事件经过:12岁的罗某牵着别人家的狗外出,不慎将老人绊倒致其死亡。
如果主人同意女孩牵走,那么狗主人就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女孩的监护人承担将要责任。 当地人称“姐弟神偷” 如果如村民所说,女孩偷偷解开了狗绳,那这个赔偿责任就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但女孩的监护人只有一个吃粉的父亲,母亲在离婚后早就走了。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谁的责任 从现有资料看,小女孩对于老人身亡有主要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她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来赔偿。狗主人是否有过错目前还不知道,如果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完全无过错,一般也会基于公平原则承担无过错责任,给予适当的补偿而不是赔偿。
但如果狗主人默许小女孩牵走了狗出去玩,则其就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对于导致被害人死亡这一后果,需要和小女孩的监护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综合来看,向狗主人主张赔偿,其并不冤枉。
最近广东一八旬老人在街上被奔跑的一只狗的狗绳绊倒而摔地身亡事件,引起了全国热议,从目前官方通报来看,遛狗的女子只有12岁,且不是狗主人,官方初步判断为意外事件。从目前已有的信息看,从民事角度判断,狗主人、小女孩的监护人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民事赔偿少不了,但不构成刑事犯罪。
1、一则老人被狗绳绊倒的视频出现了大量的转发和评论,视频中,奔跑中狗狗的狗绳不小心绊倒了正站在路边的老人,老人当即面部着地,不幸身故了。
2、其实真的是觉得这家人很善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很多人心里面都是很不舒服的,如果有的冲动一点的人可能直接会去小女孩家里面闹事了,但是老人家属并没有,他们觉得小女孩很可怜,如果就没有去追究小女孩,还买了水果去看望受惊的小女孩,天呐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
3、这种不追责这说法也在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那里得到了证实,老人的家属并没有要求任何赔偿,并且情绪平稳,没有做出过激的举动。后续具体的事件处理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告。事件本质老人被狗绳绊倒而死亡的悲剧由谁承担责任。
4、在事后,女孩回应说自己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怎么说她都没有办法。该事件初步被判断为意外事件,这只狗属于大型犬只,仅凭小女孩很难拉住这种大型犬只。不少城市对于遛狗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人携带犬只。